液體聚合氯化鋁(PAC)已成為很多水廠運用的凈水劑。當前,國內監測該商品的標準有兩個,一是質量監督查驗、檢疫局2009年發的GB 15892-2009日子飲用水用聚氯化鋁(以下簡稱“國標”);二是清潔部制定的《日子飲用水化學處理劑清潔安全評估標準》,2001年9月1日起施行(以下簡稱“標準”)。這兩個標準不一致,履行標準的機構也不一致,這使出產PAC的廠家和運用PAC的水廠就無所遵照。按GB15892-2009履行,鎘、鉛、Al不合格,按“標準”履行,汞、鉻不合格。為何呈現此類表象呢?首要是沒有一致的標準和一致的檢查辦法,為此,對聚合氯化鋁商品的評估,依據咱們的實踐經驗,對兩個標準提出幾點主張:
一、對GB15892-2009國標的主張
國標共規則了十項方針,其間五項為功用性方針(氧化鋁、鹽基度、密度、不溶物、pH值),五項為有毒有害方針(砷、鉛、鎘、汞、六價鉻)。
1、關于pH方針。方針規則為3.5~5.0(10g/L水溶液)。咱們以為此項方針能夠撤銷,因為PAC的pH值與鹽基度呈正有關,當鹽基度到達國標規則的下限值40﹪時,pH值通常不會低于3.5,同樣在鹽基度到達國標規則的上限值90﹪時,pH值也不會超越5.0,即使超越,對水處理也有利無害,因為這時PAC對水的pH值下降影響削減了。
2、關于密度方針。方針規則為≥1.12。咱們以為此項方針也能夠撤銷,因為在契合商品氧化鋁質量分數≥10.0﹪,鹽基度40~90﹪的情況下,依據我國當前所運用的質料首要為氫氧化鋁及鋁酸鈣粉等,其商品密度不會低于1.12,若呈現低于1.12,而其他方針又合格,則這樣的商品會更明澈、十分好。
3、添加COD方針。因為商場上有有些PAC商品是用副商品出產的,有也許將毒性較大的苯系物、染料以及農藥中間體等有機物帶入商品,因而國標規則應選用工業組成,這是十分準確的。但標準中沒有相應的檢查方針,因為有機物品種繁復,很難檢查。曾設想用氣相色譜法,選用恰當的色譜柱檢查其出峰總面積,可是難度不小,當前PAC出產廠也不具備此條件。而選用檢查COD(鉻法或錳法)則比較現實可行,一些有機物會在COD值上反映出來。現行水質標準對耗氧量也有規則(CODMn≤3.0mg/L),因而在PAC標準中添加COD方針是合理的。若在PAC中復配入某種有機助凝劑,則另當別論。
4、恢復硫酸鹽方針。一些水廠在運用PAC進程中,發現儲槽壁及管道中呈現嚴峻的針狀結晶物,這首要是硫酸鈣(CaSO4?2H2O),因為大都出產廠運用鋁酸鈣調鹽基度,在商品中含有大量的鈣離子,硫酸鈣在水中的溶解度小,但在PAC中的化學變化進程不甚明確,造成商品運至水廠后,會在設備中逐步分出。因而在商品中規則SO42-約束值,對確保水廠設備安全運轉是有必要的。
5、恰當放寬氧化鋁質量分數方針至8.0﹪。水廠在運用液體PAC時,大都是稀釋后再投加,上海水司通常稀釋成3﹪(Al2O3),美國水廠稀釋成
0.5﹪(Al2O3),即稀釋3~20倍后運用,放寬后對水廠實際運用毫無影響。放寬后清潔毒理方針(砷、鉛、鎘、汞、六價鉻)以及供需雙方計價仍應折算成10.0﹪。這對使用鋁礦產資源及下降出產成本,節能降耗等方面都是有利的,對研發多元聚鋁新商品也發明了條件。
6、添加混凝作用方針。PAC首要功用是對原水的去濁作用,通過混合、反響、沉積、過濾,使水質到達也許低的濁度值,一起削減了微生物等吸附量。也希望構成的礬花粗大緊密,沉降快易于過濾,對延伸過濾周期,削減反沖洗及污泥處理均有優點,也即是很多研究工作者的尋求方針。新國標添加了附錄A(混凝功能的斷定),明顯強調了這一首要功用,但能否有詳細的量化方針?因為原水的物理化學性質各異,反響條件影響大,要制定量化方針及評估辦法有難度,主張能否用高嶺土,純水配制規則濃度的人工原水(如100mg/L),用附錄A的辦法,在20~25℃水溫,用國內通用的六聯攪拌機進行混凝實驗,投加某一劑量(如1mg/L)的Al,需求到達澄清水的濁度為1NTU。有些水廠片面思考性價比,用混凝作用差,價格便宜的PAC,用添加加注量來使濁度合格,殊不知添加加注量的一起,帶入水中的雜質(如鋁離子)也多了,對人體有害無益。如果量化方針有艱難,是不是能夠用文字表述,例如“水廠水質部分對來自各方的凈水劑應進行混凝實驗比照,依據實驗比照數據,擇優選用(恰當思考性價比),有關應充沛尊敬水質部分的意見。”不可否認,在當前有少量水廠憑聯系,憑上層毅力決議取舍,而不是將千家萬戶的飲用安全放在首位。
二、對清潔部2001年9月1日施行的《日子飲用水化學處理劑清潔安全評估標準》的主張“標準”首要監測飲用水化學處理劑中的有毒有害物質,以確保飲用水清潔安全,對功用性方針不列入。對PAC首要是砷、鉛、鎘、汞、六價鉻五項毒理方針。“標準”需求PAC加入水中后其容許限值為水質標準的10﹪,以鉛為例,鉛的水質標準限值為0.01mg/L,則加入某一計量的PAC到純水中后,水中鉛不得超越0.001mg/L。詳細檢查辦法是PAC樣品收集配制后,依照水質查驗辦法檢查出PAC的含鉛量,然后按下式計算:ρ=ρ1×(1/1000 )×ρ2
式中:ρ—有害物質被帶入飲用水中的濃度,μg/L;ρ1—樣品中有害物質的含量,μg/g;ρ2—日子飲用水化學處理劑主張的評估劑量,mg/L。
關于PAC,“標準”主張的評估劑量為25 mg/L,說是主張,底層清潔行政部分卻是照此履行的。國標規則液體PAC含Al2O3≥10.0﹪,換算成Al為≥5.3﹪,則25mg/L的Al劑量換算成PAC原液為25/0.053=472mg/L,若PAC中含鉛量為0.001﹪(10μg/g),依照“國標”為合格,可是按式計算:ρ=10μg/g×(1/1000)×472mg/L=0.01μg/mg×472 mg/L=4.72μg/L,對“標準”而言,此值已經超支4.72倍。亦即同一商品,按“國標”為合格,按“標準”為不合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