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品型號:6-EVF-100A 12V100Ah性能特點 1.超威牌動力型鉛酸蓄電池專為電動交通工具而設計,滿足行業標準QC/T742-2006電動汽車用
超威電池和GB/T18332.1-2009電動道路車輛用鉛酸蓄電池的有關要求。 2.采用耐腐蝕、低析氣量、優良深循環壽命合金板柵材料。 3.采用高密度鉛膏、特殊深循環壽命鉛膏配方材料。 4.采用氣相化體電解液配方,膠體電池隔板,能防止電解液分層,大幅度提高電池使用壽命及環境溫度適應性。膠體發明:ZL2005?1?0060856.9。 5.采用高強度ABS塑料外殼,閥體式密封結構設計。 6.添加高純4BS晶種,顯著提高蓄電池循環壽命。 7.采用高強度、良好的大電流導電性能的嵌銅接線端子連接設計。 8.具有免維護、命、大容量、耐震性好、自放電小、高低溫環境適應性強、充電接收能力強、耐過放電性能等主要特點。



1.安裝前應檢查蓄電池是否破損漏液,并用干布清潔電池表面,如發現蓄電池外殼破裂、滲漏時,應立即更換蓄電池,以免造成酸液腐蝕。
2.電池應正立安裝,不得倒置,相鄰電池之間間距大于2毫米,同時要防振、防壓,安裝牢固,使用過程中不會竄動撞擊、相互摩擦,不能進水。
3.為保證安全使用,安裝電池的電池箱必須留有不小于8毫米通氣的通氣孔,且不得堵塞,防止蓄電池產生的氣體聚集在電池箱內。
4.各蓄電池串聯連接,正、負極性應正確,并保證連接點接觸良好,不得產生火花。
5.電門鎖、座等容易產生電火花的器件應與電池隔離。
6.電池荷電出廠,通常用戶可直接裝車使用,如擱置時間較長(超過2個月)使用前應補充充電:將充電器插上電池箱后再接上220伏的交流電,充電器轉綠燈后繼續充電1~2小時,就可停止充電。
7.電動車在運行時,好在電池使用了80﹪左右的電量后進行充電,不要在電池電量用盡后再充電,如果電池電量一但用盡后,應關閉電源,不要使用電池‘回升電壓’來強制行駛,以防止因‘過放電’而縮短電池壽命。(36伏電動助力車低電池保護電壓為31.5伏,48伏電動助力車為42伏)
8.隨車使用的充電器應與電池組相匹配,符合本說明充電器參數表要求,否則將有損蓄電池性能。
9.電動車因長期不用需對電池充足電后再進行擱置,嚴禁在虧電狀態下,長期擱置存放。
10.蓄電池連續充電時間超過10小時, 充電器仍不轉換變燈或出現電池發燙現象,應立即停止充電交由電池售后服務處理,嚴禁在充電器不轉換變燈的情況下繼續充電。
11.不同型號、不同品牌、新舊不一的電池不能混用。
12.蓄電池不可靠近火源、熱源,炎熱季節嚴禁在陽光下直接暴曬,應避免蓄電池劇烈震動、碰撞和正負極短路。
13.蓄電池容量以環境溫度25℃為標準,溫度每下降1℃則電池容量下降約1﹪,在使用中應考慮環境溫度的影響因素。
14.電池應盡量避免在-10℃以下的低溫環境下使用。
15.電池是消耗品,經過一段時間的充放電循環使用后,電池容量會逐漸下降,造成電動車續行里程降低,屬于正常現象,但在保用期內電池容量降至標準值60﹪以下時,則視為電池失效,請您及時與我們聯系。超過保用期之后盡管電池容量降至標準值60﹪以下時,為正常的損耗,不屬于保修范圍。
16.蓄電池使用超過保用期,應將蓄電池交本公司專業維護人員進行檢查,確認無安全隱患方可繼續使用。
17.電池內的電解液為強腐蝕性酸液,切勿濺到皮膚或衣物上,如濺到皮膚、眼中須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,嚴重時須送。
18.報廢的蓄電池請交由回收站(商家)統一處理,不得隨意丟棄。